莆 田 第 五 中 学 文 件
莆 五 字 [2008] 第 2 号
关于莆田五中2008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的请示
莆田市教育局:
为确保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选拔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生,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领导机构
组 长:吴志明
副组长:黄家红、郑毓青、张宁建
成 员:卓怀国、薛继晶、徐秀兰、尤丽华、李玉发、郑少颖、许文东
第二条 保送生资格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师生公认,历次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成绩均为优秀,且名列所在校前茅,具有创新精神和实施能力的莆田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按报考要求须提供的材料:1、户口册或身份证及复印件。2、《莆田市2008年初中优秀学生推荐保送生报名志愿表》。3、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4、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含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的主要事实材料,即由科任教师、班主任联署签名认可的能说明表达学生特长或才能的成果、文件或证书。)
第三条 录取程序与原则
学校保送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对市招生办提供的保送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面试的保送生,提前向社会(五中网www.ptwz.com)和学生公布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依据有关材料结合加试成绩按下达的指标进行录取。
第四条 加试方案
项目 |
英语口语 |
理、化、生实验操作
(一个) |
语、数、英
综合面试 |
题源 |
学校题库 |
每实验各3个 |
学校题库 |
供题 |
随机抽1题 |
随机抽1题 |
随机抽1组 |
考试方法 |
口答 |
操作 |
面试 |
分值(分) |
10 |
10 |
80 |
评分方法 |
取三位评委的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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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分钟) |
5 |
10 |
60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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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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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优先,给予以下加分并计入加试成绩:
1、获设区市以上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5学科竞赛(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下同)省一、二、三奖的分别得10、8、6分;市一、二、三奖的分别得7、5、3分。
2、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奖的分别得10、8、6分;市一、二、三奖的分别得7、5、3分。
3、获省、区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现场文化艺术比赛个人省一、二、三奖的分别得10、8、6分;市一等奖6分。
4、获省、市综合性运动会或设区市以上学生运动会、省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主办的省级以上单项竞赛第一名队员或集体第一名主力队员省前三名8分、前4至8名4分、市前三名4分;
5、被评为设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生的得5分。
第六条 录取办法
1、对已获得加试资格的保送生以“同等优先条件”得分和加试得分总和计算总分,按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初步确定保送生名单(录取人数不超过保送生控制数44人)。
2、初步确定的保送生名单经市招办审核批准后,在生源所在学校公示,接受监督。
3、莆田第五中学发放保送生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享受待遇
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08年中考,直接升入莆田第五中学学习,与正式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监督机构
接受莆田市及城厢区招生委员会招生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保送资格。
第九条
本办法由莆田第五中学负责解释。
妥否,请批复。
莆田第五中学
2008年4月21日
抄报:莆田市教育局 城厢区教育局 存档